國務院2021年04月13日發布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》(國發〔2021〕5號,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明確了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,同時提出要加大預算收入統籌力度,增強財政保障能力;規范預算支出管理,推進財政支出標準化;嚴格預算編制管理,增強財政預算完整性;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,增強預算約束力;加強風險防控,增強財政可持續性;增強財政透明度,提高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。
預算體現國家的戰略和政策,反映政府的活動范圍和方向,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,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預算管理制度不斷改革完善,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奠定了堅實基礎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,財政處于緊平衡狀態,收支矛盾較為突出,加之預算管理中存在統籌力度不足、政府過緊日子意識尚未牢固樹立、預算約束不夠有力、資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、預算公開范圍和內容仍需拓展等問題,影響了財政資源統籌和可持續性。因此,政府采購從業人員作為預算支出的重要組成,應落實好《預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,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,規范管理、提高效率、挖掘潛力、釋放活力。梳理《意見》后,《政府采購信息》報記者建議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先落實好三大要點。
嚴禁超預算、無預算開展政府采購
《意見》強調要強化預算對執行的控制。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,預算一經批準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。對預算指標實行統一規范的核算管理,精準反映預算指標變化,實現預算指標對執行的有效控制。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,嚴禁超預算、無預算安排支出或開展政府采購,嚴禁將國庫資金違規撥入財政專戶。
建立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系
拓展政府采購政策功能
《意見》要求拓展政府采購政策功能。建立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系,鼓勵相關部門結合部門和行業特點提出政府采購相關政策需求,推動在政府采購需求標準中嵌入支持創新、綠色發展等政策要求。細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,確保與年度預算相銜接。建立支持創新產品及服務、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落實的預算編制和資金支付控制機制。對于適合以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,應當依法依規實施政府購買服務,堅持費隨事轉,防止出現“一邊購買服務,一邊養人辦事”的情況。
加大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力度
推進政府采購意向向社會公開
《意見》提出要加大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力度,大力推進財政政策公開。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范圍,各部門所屬預算單位預算、決算及相關報表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。推進政府投資基金、收費基金、國有資本收益、政府采購意向等信息按規定向社會公開。建立民生項目信息公示制度。細化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,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及績效目標、預算安排情況等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。細化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,項目預算安排、使用情況等項目信息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。推進按支出經濟分類公開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。